学院设置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学生的就业安置,同时与重庆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共同设立了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专门负责我院学生就业工作。同时学院还与上海达丰、重庆格力、上海伟创、厦门灿坤、德尔福派克、宁波奇美、深圳捷迪讯、东莞诺基亚、深圳奥林巴斯、赛格日立、长城国际、蛇口港集装箱集团、珠海松下、佳能、藤仓、广东远成集团、富士康科技集团等十余家大型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1、与学生签订《就业合同书》;
2、为合格毕业生提供三个以上单位选择就业;
3、把合格毕业生安置到待遇优良的单位工作;
4、合格毕业生三个月之内因学校原因未能就业的由学校退赔所有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