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收录日期:2025-12-08 浏览:123
重庆开放大学本科工商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社会实践)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工商管理专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才兼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工商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理论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具备企业综合管理的基本素养和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以更好地适应市场和就业需求。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特制订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环节(社会实践)实施方案。

二、实践环节:社会实践或模拟实训

(一)实践任务内容

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1.社会调查:由学生自主确定调查题目,报当地学习中心审核批准,学生根据题目开展调查活动,形成社会调查报告。

2.企业管理实践:由当地学习中心或学生自主选定项目,报当地学习中心审核批准,学生根据该项目的安排从事企业管理实践活动,并形成企业管理实践报告。项目的类型可以是企业管理工作实践、创业实践等

3.模拟实训:国开大推荐模拟实训软件,利用企业管理的实训软件进行模拟训练,形成模拟实训报告。

(二)实践安排与要求

1.任务时间安排

(1)学生修满最低毕业学分的 60%以上时,可申请进行社会实践或模拟实训。

(2)开展社会实践或企业管理实践的时间为三周。

2.学生撰写实践报告要求

(1)实践报告要求结构合理,论点鲜明,表述准确,语言流畅,

(2)报告字数要求 2000-5000 字。

(3)提交社会调查报告和企业管理实践报告时必须附调查过程记录或管理实践记录。

(4)模拟实训报告的内容包括实验时间、实验内容、实验结果与实验体会。

(5)社会调查报告或企业管理实践报告必须有被调查单位或从事管理实践的单位的公章和负责人的签字。

(6)指导教师应当对学生的实践报告给出真实的评语和成绩(合格、不合格),学习中心应盖章以确认社会实践成绩。

3.指导教师资格和职责

(1)社会实践必须配备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工商管理专业工作的教师,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担任。

(3)一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以 10 人左右为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专职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指导人数,以15人为上限。

(4)在本校教师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向社会聘请指导教师,但资格标准不得降低。

(5)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社会实践的全过程。

(三)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1)社会实践时的基本情况与表现;

(2)实践报告的内容与文字表达。

2.考核标准

社会实践成绩原则上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等。

对于社会调查,调查过程记录清楚完整,调查内容真实,完成调查题目指定要求者为合格:调查过程记录清楚完整,调查内容真实没有完成调查题目指定要求者,如果能够对调查过程进行认真分析并写出体会者也为合格。凡调查过程记录不完整,调查内容不真实者为不合格。

对于企业管理实践,活动过程记录清楚完整,内容真实,完成项目指定要求者为合格;活动过程记录清楚完整,内容真实,没有完成项目指定要求者,如果能对活动过程的不合理部分进行认真分析并写出体会者也为合格。凡工作过程记录不完整,内容不真实者为不合格。

3.成绩评定办法

(1)社会调查报告或企业管理实践报告应由两人评定,其中一名应为被调查或从事管理实践单位有关负责人,另一名为指导教师。学习中心负责审核。

(2)初评不合格者,允许补写一次。

(3)模拟实训由软件自动生成成绩,指导老师根据软件成绩(占总成绩的 60%)和模拟实训报告(占总成绩的40%)给出成绩和评语4.社会实践报告经审核合格后给予3学分。没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未交实践报告者不计学分。

三、存档和提交内容

(一)存档内容

社会实践报告及相关实践过程记录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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