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教学

收录日期:2025-12-09 浏览:113
教务科职责

一、在校长领导下,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

二、负责教学计划的管理,按照上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三、负责学校教学组织管理,按照“五抓”质量管理要求,指导各系开展教育教学、教务及考试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指导各系进行教师教学进度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及教师备课、上课、教学进度、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的检查指导。

五、开展校外教学交流,组织教师参加外校教育教学研究学习,做好教师的教学业务培训工作。

六、指导各系专业、课程建设,负责教材招标和采购。

七、负责电大的课程注册、报考、考试组织及大中专毕业证的申报和办理工作。

八、指导各系开展教学教研、教改和科研活动。

九、负责各系教学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和教学质量的监管。

十、负责本部门资产台帐的建立、管理、建档等工作,协助资产管理中心对本部门资产的清理及报废等工作。

十一、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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