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教学
收录日期:2025-12-09 浏览:113
教务科职责
一、在校长领导下,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
二、负责教学计划的管理,按照上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三、负责学校教学组织管理,按照“五抓”质量管理要求,指导各系开展教育教学、教务及考试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指导各系进行教师教学进度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及教师备课、上课、教学进度、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的检查指导。
五、开展校外教学交流,组织教师参加外校教育教学研究学习,做好教师的教学业务培训工作。
六、指导各系专业、课程建设,负责教材招标和采购。
七、负责电大的课程注册、报考、考试组织及大中专毕业证的申报和办理工作。
八、指导各系开展教学教研、教改和科研活动。
九、负责各系教学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和教学质量的监管。
十、负责本部门资产台帐的建立、管理、建档等工作,协助资产管理中心对本部门资产的清理及报废等工作。
十一、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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